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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写孔子的“野合”之说,真相是…… | 社会科学报

2018-03-25 鲍鹏山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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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贞《史记索隐》云:“徵在笄年适于梁纥”,笄年即15岁。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叔梁纥“婚过六十四矣。”有一个事情很古怪,那就是,司马迁在记述叔梁纥这次婚姻的时候,用了一个特别刺眼的词:“野合”


司马迁是这样说的:“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按一般人的理解,“野合”就是野外媾合。司马迁非常崇敬孔子。所以,他使用“野合”一词,绝不是唐突,更不是亵渎,那会是什么意思呢?


原文:《司马迁“野合”之说考》

作者:上海开放大学   鲍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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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观点


第一种看法:

  

司马贞《史记索隐》:“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

  

这种说法的问题是:既然不合礼仪,司马迁为什么不直接说出并加以说明,而是使用了“野合”这样唐突的字眼?难道“不合礼仪”比“野合”还难听吗?

  

崔述《史记志疑》指出:“此说谬甚。老夫得其女妻,从未闻谓之野合。”可见这种曲解不能解决问题。

  


第二种看法:

  

钱穆《孔子传》:“此因古人谓圣人皆感天而生,犹商代先祖契,周代先祖后稷,皆在感天而生之神话。又如汉高祖母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遂产高祖。所云野合,亦犹如此。欲神其事,乃诬其父母以非礼,不足信。至谓叔梁老而徵在少,非婚配常礼,故曰野合,则是曲解。”

  


这种说法的问题是:用“不足信”三字,批评了司马迁;又用“曲解”二字,否定了司马贞。但是,司马迁真是“欲神其事,乃诬其父母以非礼”吗?既要“欲神其事”,则需与母亲交合者为神或神秘之物方可成立,商之契,周之后稷,汉之高祖,都有不可名状的神秘、神圣的“父亲”。而颜徵在与叔梁纥交合能给他们的孩子孔子增加什么神圣感呢?司马迁会如此荒唐吗?

  


第三种看法:

  

刘方炜先生《孔子纪》引朱彦民《商族的起源、迁徙与发展》的“高禖”说,来解释司马迁的“野合”。高禖即是“郊禖”,即是“郊媒”,一种商族遗留下来直到春秋战国时还流行的男女郊外野合的婚配风尚。


高禖风俗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朱先生引述《周礼·地官·媒氏》云:“中(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后,议论道:“这表明在春秋战国之时,每年仲春之月是不同姓氏男女欢会、郊外野合的特殊日子,不仅仅是一种风尚,而且也得到了政府机构的认可,鼓励甚至强制人们如此去做。所以如此,恐怕是与当政者鼓励人们大量生育、增加人口的经济政策有关。”

  

具体而言,就是在每年的仲春(周历二三月间,夏历十二月至来年一月间,今公历一二月间)男女去郊外某些特定地点欢会、野合。

 

 

先秦文献对此有许多记载,我们可以补充一些。

  

朱彦民先生提到的《墨子·明鬼》:“燕将驰祖,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可见,各国都有类似的男女私会的地方,祖、社稷、桑林、云梦……不一而足。

  

《老子》:“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春台”,即“阳台”,男女交合之所。“享太牢”是食,享用猪、牛、羊肉,“登春台”是色,是享受节日里的自由性生活。老子也把它作为众人享受生活、生命的一个正当的形式,一种快乐幸福的方式。

  


再看具体的人。

  

《楚辞·天问》:“何环闾穿社,以及丘陵。是淫是荡,爰出子文?”此事《左传·宣公四年》有记载:“若敖氏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这个在社台私通生下的孩子,后来竟然成为楚国贤相,毫不受其出生影响。

  

《楚辞·天问》还提及大禹与涂山女野合于“台桑”:“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四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台桑”即桑台,协韵颠倒)大禹在中国文化中有着崇高的地位,《论语》中孔子对其再三赞叹,而他私通涂山氏女的行为,毫不受谴责。

  

当然也有受谴责的,那就是作为国君或贵族,不顾体面,参与民间的性派对,甚至出国“性旅游”,如《左传·庄公二十三年》说:“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阻。

  


对这样的“野合”风俗,朱彦民在他的《商族的起源、迁徙与发展》中,这样描述:

  

对于商族及其后裔来说,保留着这种千古不变的男女野合习俗的“高禖”场所有一个专称——“桑林”。……这里不仅仅是一个祭祀及求雨的地方,更是商族及其后裔们的男女欢会、野合交配的“高禖”。……燕之祖、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这些地方与鲁国的“閟宫”以及后来卫国的“桑间”、“濮上”等地名一样,都是由古老的“高禖”习俗演变而来的保存在各诸侯国的男女野合之处,浪漫而且神圣。

  

应该说,从远古高禖风俗来解释司马迁的“野合”之说,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还与人口政策和“春祭”有关


为什么那时“不禁野合”甚至鼓励强制野合呢?朱著正确地指出了这“恐怕是与当政者鼓励人们大量生育、增加人口的经济政策有关”。其实,除了增加人口,我以为,还与“春祭”有关。

  

春祭是在春天举行的祭天、祭祖活动,目的是希望在即将到来的一年里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为男女的结合和农业生产的播种和收获有相似之处,于是人类生殖活动与农业活动便联系了起来。

  


从而,在仲春之月,春耕播种之际,“令会男女”是为了农业丰收,国泰民安,是严肃的政治命令,可不是男女的私下 “性自由”。

  

这看起来荒唐,其实,在古人的观念里,这是天人感应。直到汉代,董仲舒还虔诚地相信这些、推广这些并认真地记录在案。《春秋繁露·求雨》在描述春夏秋冬四季求雨的具体方法后,赫然就是这样的句子:“令吏民夫妇皆偶处。”要天下雨,则人间男女也要云雨起来,这就是天人之间的感应。与之相反,若要止雨,则人间也要禁绝男女之事,《春秋繁露·止雨》记录了他自己的一次成功的止雨,这样的做法还真的就收到了“未至三日,天暒亦止”的效果。

  

所以,叔梁纥和颜徵在这样的“野合”,是合乎周礼的,甚至是履行周礼。我们看孔子生前,受到很多谗毁,但是,从来没有因为他的出生问题被人歧视、嘲讽,可见,这种“野合”在那时是正常的。

  

孔子是不是私生子?如果从后来的社会看,非婚生子都可以叫私生子,那么,孔子是私生子。可问题是,在孔子那个时代,根本没有后来的这个观念,那时无论婚后生还是婚前生,甚至婚外生,都是父母之子,简言之,“私生子”是一个后出的概念,并且带有明显的贬义和歧视,在孔子出生之时,这个词都没有,正说明:没有这个区别。遑论这个词中所包含的贬义与歧视。

  

所以,谈论孔子是否是私生子,是一个没有意义和价值的话题。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00期第8版,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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